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穗番府征补告〔2025〕21号”有关内容的公告(穗番府征补告〔2025〕44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0-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穗番府征补告〔2025〕21号,以下简称“穗番府征补告〔2025〕21号”)拟征收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的集体土地共1.3813公顷(20.7195亩)。现对“穗番府征补告〔2025〕21号”中有关补偿安置的内容调整,公告如下: 一、调整“穗番府征补告〔2025〕21号”中关于补偿方式和标准的内容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25万元/公顷。 (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本次征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二、调整“穗番府征补告〔2025〕21号”中关于安置方式的内容 (一)货币安置。本次拟征收土地是选址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本村范围内的留用地,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征收为国有土地后返拨作为村留用地,不涉及征地货币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留用地安置。本次拟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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