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清明节是缅怀先人、追思纪念先贤、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确保清明祭扫活动有序、安全、文明、和谐。现就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殡仪馆内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孝岗镇公益性公墓倡导分批、错峰祭扫、代祭扫(电话: 0794—4332638);提倡提前或延后前往祭扫,控制祭扫时间,防止人员拥堵。 二 、 各乡镇(街道、场)公益性公墓、经营性 公墓 及历史埋葬点 (子坟山) 内禁止焚烧纸钱 及香烛 、燃放鞭炮、使用塑料祭祀品等。 三 、祭扫活动要严格火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四、殡葬用品经营业主必须销售文明、环保祭祀用品,严禁占道经营、坐地起价、串通涨价等行为。 五 、严禁在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抛撒纸钱,焚烧祭品。 六 、倡导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绿色祭扫方式。 七 、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共东乡区委办公室 东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 2018〕4号)的规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简化祭祀活动,严禁 使用 公车 参与 扫墓。对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