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穗番府征补告〔2025〕4号有关内容的公告(穗番府征补告〔2026〕21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6-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穗番府征补告〔2025〕4号,以下简称“穗番府征补告〔2025〕4号”)涉及征收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所有土地4.2817公顷(64.2255亩)。根据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涉及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拟征收土地现状需进行调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穗番府征补告〔2025〕4号中拟征收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现状 拟征收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所有土地共4.2817公顷(64.2255亩)。其中,农用地3.6624公顷(54.9360亩),含耕地0.3632公顷(5.4480亩);建设用地0.2310公顷(3.4650亩);未利用地0.3883公顷(5.8245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还原规则还原后,报批地类为农用地3.8644公顷(57.9660亩),含耕地0.4110公顷(6.1650亩);建设用地0.0290公顷(0.4350亩);未利用地0.3883公顷(5.8245亩)。 二、调整穗番府征补告〔2025〕4号中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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