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家街道关于第二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2877号案件验收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1-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街道环保督察期间办理第2877号案件的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九台市纪家街道腰房村李某志担任腰房村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腰房村一组的机动耕地农田变为己有,无相关审批手续,并在该耕地建立大型养猪场;二是今年李某志将猪舍扩大,无任何环保措施,将猪粪排入猪舍西侧的水沟中,产生异味,并直排雾开河。 二、案件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为九台区纪家众冉养殖场,位于纪家街道腰房村一社,经营者为李某某的亲属(内弟)于某某,养猪1150头,宗地面积12474平方米。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16批省内编号1833号、第17批省内编号1938号、第22批省内编号2818号案件重复或相似。 2021年9月17日,九台区纪家街道办事处、九台区自然资源局、九台区水利局、九台区农业农村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前往九台区纪家街道办事处腰房村现场核实。 第一个问题不属实。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用地为纪家街道办事处腰房村集体机动地,2007年3月15日,李某某与九台区纪家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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