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家街道关于第二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2931号案件验收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1-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街道环保督察期间办理第2931号案件的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九台区纪家街道腰房村李某志,无任何建筑手续和土地审批手续在耕地上建立大型养猪场,并且无环保措施,将猪粪排入猪舍西侧水沟内,该水沟顺着姜家村八、九组排到雾开河,污染雾开河水质。 二、案件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为九台区纪家众冉养殖场,位于纪家街道腰房村一社,经营者为李某某的亲属(内弟)于某某,养猪1150头,宗地面积12474平方米。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16批省内编号1833号、第17批省内编号1938号、第22批省内编号2818、2877号案件重复或相似。 2021年9月18日,九台区纪家街道办事处、九台区自然资源局、九台区水利局、九台区农业农村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前往九台区纪家街道办事处腰房村现场核实。 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为九台区纪家众冉养殖场,位于纪家街道腰房村一社,占用纪家村腰房村一社总用地面积12474平方米集体机动地建养殖场,该养殖场建设养殖建筑物4栋,分别是2栋猪舍、1处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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