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家街道关于第二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3245号案件验收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1-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街道环保督察期间办理第3245号案件的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九台区纪家街道腰房村李某志,一是无任何建筑手续和土地审批手续在耕地上建立大型养猪场,并且无环保措施,将猪粪排入猪舍西侧水沟内,该水沟顺着姜家村八、九组排到雾开河,污染雾开河水质;二是该养殖场粪便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二、案件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为九台区纪家众冉养殖场,位于纪家街道腰房村一社,经营者为李某某的亲属(内弟)于某某,养猪1150头,宗地面积12474平方米。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16批省内编号1833号、第17批省内编号1938号、第22批省内编号2818、2877号、第23批省内编号2931号、第24批省内编号3245*号案件重复。 2021年9月20日,九台区纪家街道办事处、九台区自然资源局、九台区水利局、九台区农业农村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前往纪家街道腰房村进行核实。 九台区纪家众冉养殖场位于纪家街道腰房村一社,总用地面积12474平方米,所占用地类为一般耕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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