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泥河街道办事处关于第二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二十七批3605号案件验收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1-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街道办事处环保督察期间办理第二十七批3605号案件的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波泥河镇建乡村13社北大沟,外来人员陶某开发村内山林,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山上建水库,至山下20-30家村民耕地淹没;二是没有审批手续在山林里建设房屋,村干部包庇陶某欺骗村民称其有审批手续并且威胁恐吓村民不让投诉此问题,村民向镇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 二、案件基本情况: 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建乡村位于街道东北,全村人口545户、1948人。举报人所反映的陶某为陶龙权,系建乡村13社村民陶红伟的叔叔。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阶段性办结。 2021年9月22日,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前往建乡村现场核实。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外来人员陶某为陶某权,2009年,陶某权与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建乡村民委员会签定了承包合同书,承包内容为建乡村13社退耕还林地4垧,承包年限为70年(2009年9月10日至2079年9月9日),承包金额为9万元整,钱款一次性付清,收入为村集体所有。举报人反映的“水库”实为原山上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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