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街道处关于第二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4316号案件验收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1-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街道环保督察期间办理第4316号案件的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4316:“一是长春市九台区兴隆镇前岗子村五组,长春市龙誉食品有限公司,该厂挖坑储存污水,污水已渗到地下污染了地下水,并排入附近玉米地内;二是该公司盗取地下水。” 二、案件基本情况: 反映一是长春市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前岗子村五组,长春市龙誉食品有限公司,该厂挖坑储存污水,污水已渗到地下污染了地下水,并排入附近玉米地内;二是该公司盗取地下水。”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5日,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九台区水利局前往九台区兴隆街道前岗子村五组现场核实。 第一个问题基本属实。长春市龙誉食品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实地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生产污水被排放至距厂房北侧外10米的一个自然形成的土坑内,土坑约7立方米,现存水约5立方米(其中污水1立方米、雨水4立方米),距离附近玉米地2米,存在雨天外溢至玉米地的可能,因该公司属于订单性生产(有订单生产,无订单不生产),现场核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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