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关于第二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3395号案件验收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2-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卡伦湖街道办事处环保督察期间办理第2713号案件的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九台区卡伦镇卡伦东风村三社赵三花卉在基本农田上盖建筑物做硬化,导致此处耕地被毁坏。 二、案件基本情况: 卡伦湖东风村赵某花卉位于卡伦镇东风村4社,全称为九台区卡伦赵三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年建设,法人赵春来。总面积为132427平方米。其中建有55栋棚室,棚室净面积79893平方米。棚室作业房10个,总面积为320平方米。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目前为办结。 2021年9月20日,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九台区自然资源局、九台区农业农村局、东风村村委会前往现场核实。 全某华家农田座落在赵某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内,赵某在原乡间路的基础上修建了内部作业路,与全某华家的农田毗邻,相距1.5米以上。经核实基本农田图斑,并与东风村村委会确认,卡伦镇东风村赵某花卉没有占用全某华家基本农田修道; 赵某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总占地面积为132427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94606平方米、一般农田37821平方米),建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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