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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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河智慧城东大湖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公示日期2021-03-1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我区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了天河智慧城东大湖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附件2),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位于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面积共13.6761公顷,其中:农用地9.2697公顷(耕地4.7716公顷、园地0.5687公顷、林地0.0081公顷、其他农用地3.9213公顷),建设用地4.0791公顷,未利用地0.3273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范围见附图(附件3)。 二、征收目的 组织实施天河智慧城东大湖建设项目需要。 三、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收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均按51万元/亩(折合765万元/公顷)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25.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25.5万元/亩)。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地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347.134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1832.1535万元。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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