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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人 民 政 府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穗天府预征〔2022〕2号

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公示日期2022-09-19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需将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2995公顷、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441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珠吉院区)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西侧(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医疗卫生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4.7414公顷(合71.121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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