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天府预征〔2023〕10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9-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0826公顷,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华观广场二期项目、岑村樟木山商业广场二期项目、岑村华观商业综合楼二期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以北(岑村大松地段、岑村樟木山地段)(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0826公顷(合31.2390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天河区人民政府将 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以及拟征收范围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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