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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天府预征〔2023〕12号

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公示日期2023-10-13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062公顷,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珠村AT1008036地块村留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园快速路以北、珠吉路以西(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7062公顷(合10.5930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6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天河区人民政府将 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以及拟征收范围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情况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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