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6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批复的通知(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6〕305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7-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6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171号,附件)转发给你分局,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批后实施工作: (一)在收到我局转发的用地批文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拟定《征收土地公告》,按规定进行张贴,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并留存记录。 (二)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征地补偿登记和协议等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依法组织实施和开展批后实施审查。请你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省政府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穗人社征审〔2026〕192号)。 二、按照承诺及时兑现被征地农村集体的留用地安置。 三、进行批后实施审查后积极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自然资源市场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子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 四、请你分局指导用地主体按规定开展压覆矿查询,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开展压覆矿审批,涉及已设矿业权的,应与矿业权人协商,并依法给予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