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穗云府征前公〔2026〕80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7-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浦村第一、第三经济合作社以及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罗溪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穗云府征前公〔2026〕45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 该项目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浦村、罗溪村土地面积共3.9345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核定该项目按4.46万元/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17.56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二、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9日。 (二)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9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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