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珠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8-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穗府函〔 2021 〕 38 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现将《海珠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8 月 10 日 海珠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 重点工作任务 点工作任务 具体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 一、以“放管服”改革推动宏观政策更高效精准实施 (一)深化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 按照市工作部署,加快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立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政策目录清单,建设完善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系统,推进实现财政补贴服务“一网办”“智能办”。 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务数据局等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 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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