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6-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机构: 自然资源局 成文 文 号: 无 标 题: 枣庄市国土 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效力状态: 有效 枣庄市国土 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2023年10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枣庄市国土 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 国土 规划是 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 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规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 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 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 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市于2020年启动市级国土 总体规划编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国土 规划委员会和工作专班,发挥全域统筹、市区(市)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优势,充分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汇集各方智慧,形成《规划》成果。《规划》先后经市规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24日通过了省国土 规划委员会议 审议,10月31日获得省政府正式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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