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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建设项目(西溪乡) 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所在地区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
公示日期2023-10-1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因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项目建设需要,拟对位于永定区西溪乡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将《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建设项目(西溪乡)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或永定区政府网站:www.fjyd.gov.cn)予以公布并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提交至 西溪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0597-5761961。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建设项目(西溪乡)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为加快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项目 建设步伐,逐步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该征收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动迁占地及房屋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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