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 |
| 公示日期 | 2019-11-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9 〕 11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 2018 〕 87 号)和市政府《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龙政综〔 2019 〕 53 )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罗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改革内容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在审批流程上,涵盖从用地预申请、立项到竣工验收以及水、电、气、通信、广电网络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建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都纳入改革范围,政府、社会投资工程均覆盖;在办理事项上,覆盖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内部管理、备案、其他行政权力、监督检查等依申请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主要目标 到 2019 年 6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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