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中拍拍卖有限公司关于拍卖出让夏茂高速路口加油站建设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4-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有关规定,经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批准(沙政地〔2024〕151号),决定拍卖出让夏茂高速路口加油站建设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年限 P2024-08 夏茂镇乐厝村夏茂高速路口收费站南侧300米处路口 4530㎡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40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竞买保证金 出让起始价 加价幅度 ≤0.2 ≤20% ≥30% 138万元 688万元 5万元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建设要求及其他条件 (一)项目地块需作为加油站经营建设,项目建成后须整体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分割办证、分割转让。 (二)受让人应按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4〕17号,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进行建筑设计与开发建设。 (三)项目须符合《沙县区夏茂镇乐厝村村庄规划(2022-2035)》;受让人须完成出让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并与周边道路、管线等设施相衔接。 (四)竞得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三明市沙县区的,须另在三明市沙县区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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