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5-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村局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 为切实提升龙岩市新罗区营商环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提升目标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准则,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降低企业成本。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简单方便。 二、工作任务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方案。 ⑴、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不改变用地性质,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在转用和征收,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手续。 ⑵、取消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许可阶段,并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一并审查。 ⑶、推动以乡镇为单位多个项目统一打包,集中申报、联合审批。 牵头股室:水利股、审批股 2、简化取水许可手续 ⑴、贯彻落实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年取水量地下水3.65万方以下的和地表水10万方以下的、及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极大节省了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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