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市沙县区350427-03-D-10-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5-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园发集团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三明市沙县区350427-03-D-10-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沙自然资地〔2024〕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三明市沙县区350427-03-D-10-1-1地块6965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及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土地出让方式 三明市沙县区350427-03-D-10-1-1地块6965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下 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 二、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 地块位于沙县区金明西路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空地、北至金明西路,具体详见地块出让红线图。 三、地块主要规划指标 (一)土地面积:69652平方米。 (二)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三)土地使用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自出让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四)容积率:≤1.5(且>1.0),该指标包含地块内除底层架空以外地上所有的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商务金融建筑面积≥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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