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的解读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5-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规划计划 规划计划解读 《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的解读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改革措施,该文件为地方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提供了指引。针对《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土 规划局负责人就地方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回应。 问:出台《通知》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随着国土 规划体系的逐步完善,村庄规划已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然而实践中发现,我国村庄类型多样、地区特征差异显著,发展阶段不一,不是所有的村庄都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部分村庄因未来一段时间的建设需求单一、规模不大,单独编制村庄规划成本较高,但没有规划,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村民建房又缺乏规划依据。同时,近年来个别地方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甚至出现“大干快上”、照搬照抄、“一刀切”等倾向。 自然资源部一直坚持合理科学、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理念,指导地方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不下达完成指标和完成时限,不盲目追求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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