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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
公示日期2017-09-2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9号)及《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50号)要求,为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8年8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国家级试点单位围绕国家试点任务开展“五公开”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打通政府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积累经验、提供基础数据,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二、试点单位及内容 (一)国家级试点。按照国家试点工作安排,道里区为国家级试点单位,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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