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20〕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 |
| 公示日期 | 2020-12-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积极推广转化前期试点经验成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和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1月底前,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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