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房镇曙光村遗留户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资产评估机构报名情况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5-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哈尔滨市平房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于2024年5月15日在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平房镇曙光村遗留户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经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报名及平房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以下简称“区征收中心”)审核,共有黑龙江宸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森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德中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家评估机构符合条件,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0号令)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四条、《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3〕7号)有关规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哈房征综〔2011〕71号)第九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就平房镇曙光村遗留户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协商选定资产评估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公休日除外)期间,平房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组织被征收人在上述评估机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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