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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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
公示日期2026-03-03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的积极作用,现对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一、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提高购买新建自住住房(限毛坯房)贷款额度。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限毛坯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10%。 2.提高新市民、青年人及现役军人贷款额度。 新市民、青年人及现役军人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10%。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范围 1.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本政策施行后,缴存人(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额。 2.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支出。 本政策施行后,缴存人(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该套住房的契税支出,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契税金额。 3.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或配偶)自有本市老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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