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尔沁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9-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通辽市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结合自治区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有关要求,现就科尔沁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科尔沁区辖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科尔沁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通辽市以外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持有科尔沁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科尔沁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条件,可在科尔沁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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