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发〔2022〕4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1-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为实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拟征收林园街道车家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林园街道车家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面积约为0.765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为东至规划路、南至花莲路、西至哈大高铁、北至柳江路(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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