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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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绿府发〔2022〕5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公示日期2022-03-0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合心镇和西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为实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拟征收城西镇四间村、红民村,合心镇于家村、岳家村和西新镇开元村、双龙村、裴家村、民丰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城西镇四间村、红民村,合心镇于家村、岳家村和西新镇开元村、双龙村、裴家村、民丰村,征收面积约为2.6143公顷。征收范围如下:(见征收土地范围影像图,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一:东至雁鸣湖河沟,南至雁鸣湖,西至村路,北至西四环路; 地块二:东至四间村耕地,南至雁鸣湖,西至河沟,北至四间村耕地; 地块三:东至村路,南至村路,西至雁鸣湖,北至村路; 地块四:东至养殖基地,南至村路,西至河沟,北至村路; 地块五:东至雁鸣湖山庄,南至四间村委会,西至河沟,北至村路; 地块六:东至村路,南至现状企业,西至红民村耕地,北至红民村耕地; 地块七:东至岳家村耕地,南至村路,西至村路,北至岳家村耕地; 地块八:东至民丰村耕地,南至民丰村耕地,西至村路,北至民丰村耕地; 地块九:东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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