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发〔2022〕7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87批次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6-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87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项目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吉政土字(02)〔2022〕003号 3.批准 .批准用途:工矿仓储用地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征收范围、地类和面积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村委会。 2.征收范围:东至村道、南至现状企业、西至空地、北至现状企业(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3.被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集体土地0.6931公顷,农用地0.6931公顷(其中耕地0.5220公顷,交通用地0.171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 面积 区片地价 土地 补偿费 安置 补助费 耕地 0.5220 65 6.7860 27.1440 交通用地 0.1711 65 2.2243 8.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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