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发〔2022〕10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7-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实施长春市城市规划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西新镇双龙村、开元村、民丰村、合心镇岳家村、城西镇红民村、四间村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项目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批次。 二、征收范围 西新镇开元村、双龙村、民丰村,合心镇岳家村和城西镇四间村、红民村,征收范围如下(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一:东至雁鸣湖河沟,南至雁鸣湖,西至村路,北至西四环路; 地块二:东至四间村耕地,南至雁鸣湖,西至河沟,北至四间村耕地; 地块三:东至村路,南至村路,西至雁鸣湖,北至村路; 地块四:东至养殖基地,南至村路,西至河沟,北至村路; 地块五:东至雁鸣湖山庄,南至四间村委会,西至河沟,北至村路; 地块六:东至村路,南至现状企业,西至红民村耕地,北至红民村耕地; 地块七:东至岳家村耕地,南至村路,西至村路,北至岳家村耕地; 地块八:东至民丰村耕地,南至民丰村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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