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绿府发〔2022〕15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272批次征收土地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9-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272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项目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吉政土字(02)﹝2022﹞009号 3.批准 .批准用途:交通运输、工矿仓储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征收范围、地类和面积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村委会。 2.征收范围: 地块一:东至聚英街、南至集义路、西至新开河街、北至裴家村西小南屯。 地块二:东至裴家村齐家屯、南至富驰汽车零部件、西至聚缘街、北至集仁路。 地块三:东至聚才街、南至集义路、西至园区现状企业、裴家村小南屯。 以上具体征收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3.被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集体土地20.0757公顷,农用地18.7393公顷(其中:耕地18.151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0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804公顷),建设用地1.3364公顷(全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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