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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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绿园区)征收土地公告

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公示日期2023-10-0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长绿府发〔2023〕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长春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项目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批准文号:自然资函〔2023〕320号 3、批准 、批准用途: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征收范围、地类和面积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绿园区城西镇大营子村村委会、绿园区城西镇跃进村村委会。 2、征收范围:南起大营子村高机房屯,北至绿园区与宽城区交汇处(规划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用地范围) 3、被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集体土地45.0905公顷,其中大营子村43.8107公顷(农用地40.9072公顷,建设用地2.6864公顷,未利用地0.2171公顷),城西镇跃进村1.2798公顷(农用地1.2798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公顷、万元 地类 面积 区片地价 土地 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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