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朝阳区段)房屋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9-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于 2021年6月30日依法作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朝 房征字 [2021]5号),决定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朝阳区段)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因被征收人高桂芝、魏福生、陈宏等60名相关权利人拒收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报告,也未到征收现场办公室领取,无法采用直接或留置方式送达,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评估报告,请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领取房屋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相关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地址:前进大街 1855号 电话: 0431-89124458 姓名 产权证号 报告编号 高桂芝 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55266 吉通汇房征估报字[2021]第004号冶金-3-105 魏福生 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933861 吉通汇房征估报字[2021]第004号冶金-4-106 陈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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