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关于朝阳区嘉玉生鲜超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9-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一、朝阳区嘉玉生鲜超市销售的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NCP21220100242130394)和检验报告(NO.NCP21220100242130394)送达至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辉南街259号(南湖大路与辉南街交汇)3栋2单元102室 由负责人付丽娜签收,结果显示朝阳区嘉玉生鲜超市菠菜项目铬(以Cr计)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已于2021年6月29日将上述材料送达当事人付丽娜。当事人在接到上述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后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25日对朝阳区嘉玉生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共购进涉案菠菜18.8斤,销售价格是1.99元每斤,2021年5月25日销售15斤,损耗3.87斤,货值金额29.00元,违法所得9.00元。被抽检批次的菠菜全部售出和损耗,没有库存,已全部零售完毕。长春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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