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关于朝阳区亿鑫水产店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9-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一、朝阳区亿鑫水产店销售的武昌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SC21220000250330558)和检验报告(NO.A2210188070101006C)送达至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20号,宽平花园小区9,10号门市内,天宝农贸市场北区1号摊位由负责人王文霞签收,结果显示朝阳区亿鑫水产店销售的武昌鱼恩诺沙星项目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已于2021年6月21日将上述材料送达当事人王文霞。当事人在接到上述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后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21日对朝阳区亿鑫水产店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被抽检不合格的武昌鱼共计购进10斤,销售价格是11.8元每斤,2021年5月17日销售7斤,损耗3斤,货值金额118元,违法所得48元。被抽检批次的武昌鱼全部售出和损耗,没有库存,已全部零售完毕。长春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