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17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0-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现将2021年5月17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如下: 一、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对朝阳区橘色春天超市经营鸡蛋进行抽样检验。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朝阳区橘色春天超市销售的鸡蛋,经抽样检验,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GB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7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17日在“绿园区秀丽鸡蛋摊床”购进,共计购进一箱42斤,进价是180元,销售价格是4.60元一斤,销售出去的鸡蛋共计42斤,违法所得13.20元,货值金额193.20元。抽检取样鸡蛋的同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没有剩余,当事人于收到检验报告当天采取了召回措施。 二、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朝阳区橘色春天超市2021年5月17日销售的鸡蛋,经抽样检验,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GB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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