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员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1-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做好朝阳区治安联防工作,经朝阳区公安分局申请,朝阳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透明、平等公正”的选拔原则,统一组织,严格程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一:朝阳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治安协勤员35人,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社区管理、派出所勤务等工作; 岗位二:朝阳区公安分局户籍管理协勤员5人,协助分局户政大厅、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工作; 岗位三:朝阳区公安分局特勤大队协勤员10人,协助特警按工作职责,维护社会稳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报考人员限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户籍(不含双阳、九台、公主岭、榆树、农安、德惠); 3、岗位一: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年龄18-35周岁(1985年11月19日至2003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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