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电梯“按需维保”改革试点信息公示(第一批)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2-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电梯改进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吉市监特设字【2020】151号)的有关要求,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开展了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落实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主体责任。现将第一批85台电梯“按需维保”改革试点信息公示。具体见附件。 附件: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第一批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公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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