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2-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加我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审批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行为和程序,科学规划村庄用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维护农户合法权益,切实保护耕地,促进镇(街)村节约合理用地,做好机构改革后履行宅基地工作的职能,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朝阳区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1月11日前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反馈意见材料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109003 邮 箱:2825450129@ .com 传 真:0431-85109047 附件:朝阳区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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