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永春镇第六净水厂工程--管网工程临时征地项目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1-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对“朝阳区永春镇第六净水厂工程管网工程--临时征地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收。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项目的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区域: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第六净水厂工程--管网工程临时征地项目区域内(详见图纸)。 二、评估内容: 各类地上物及净地约50公顷。最终数据以实际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3.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评估费用标准: 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 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次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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