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永春镇第六净水厂工程--管网工程临时征地项目邀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1-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实施长春市城市规划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朝阳区人民政府对永春镇第六净水厂工程--管网工程临时征地项目约50公顷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及《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府办发[2012]6号)、《长春市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 (长府办发[2013] 14号)相关规定,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参与项目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区域: 朝阳区永春镇第六净水厂工程--管网工程临时征地项目. 二、评估内容: 约50公顷征收区域内经济植物价格评估。 三、报名条件: 1.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森林资源资产估价机构资质; 2.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评估费用标准: 在《吉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4) 209号文件 计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 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期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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