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转发周知)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
| 公示日期 | 2018-02-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51号)精神,为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扩大老年人受教育机会,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促进我市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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