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地种植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园区安置生活用房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3-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拟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拟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芳草地种植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园区安置生活用房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决策事项。 2、决策起草部门:松山区人民政府。 3、评估主体单位: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人民政府。 4、拟决策事项主要内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拟征收当铺地满族乡北道村集体土地5.5271公顷,其中:农用地5.2537公顷(乔木林地0.5521公顷、其他草地0.1548公顷、旱地4.5468公顷)、建设用地0.096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未利用地0.1774公顷(裸土地)。用于芳草地种植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园区安置生活用房项目用地。 5、拟决策事项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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