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3-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公布《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适用于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的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地区、自治州、盟、县、旗等可参照编制。 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是全国、省、市三级住房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定时期城市住房发展的总纲,明确城市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分区指引和政策举措等,旨在促进城市住房供需匹配,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期限相衔接。城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期限为1年。 根据《导则》,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的规划原则,要根据城市住房发展现状,结合新的发展形势要求,明确规划需要遵循的主要原则,提高住房发展规划的科学性。 《导则》明确,要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和住房发展从增量为主转向增存并重的新特征,落实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求,分析规划期内“好房子”建设要求及住房转型发展形势。 《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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