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9-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山西省国土 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1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山西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山西省是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点,是华夏文明最早的发祥地和中心区域之一,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矿产资源大省、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推动山西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山西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4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4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40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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