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寨地水库工程区和库区管理范围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 |
| 公示日期 | 2019-11-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加强寨地水库工程的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冀政办 ?[1991]38 号文《关于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意见报告的通知》及河北省水利厅冀水建管 [2015]71 号文《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寨地水库工程区及库区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进行划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按水库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水库管理范围进行监督管理。划定的水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水库管理范围内,禁止如下活动: (一)禁止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及水土流失的活动。 (二)禁止在水库管理范围内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挖掘、建房、围垦造田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等。 (三)禁止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水的物体;在库区内清洗装储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采矿、取土、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在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下列生产建设活动须经县级水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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