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2-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 县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和省 、市 有关工作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慈善力量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我 县 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公告 如下: 一、严格捐赠款物接收管理 被确定为款物接受单位的要按照《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款物接收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并向捐赠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暂不接收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不得接受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疗物资等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二、规范捐赠款物使用管理 当前,所募集的捐赠款物,主要用于定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与疫情防控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对捐赠款物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对捐赠人指定捐赠款物用途或受援 方 的,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使用;对无明确捐赠意愿的,要按照本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统筹安排使用。要增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政治性和时效性,严禁发生积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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