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宜、苏惠娥继承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0-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以吴承钦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溪镇余厝祠堂后陈厝内的不动产(吴承钦与配偶苏惠娥共同共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字第1694930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吴承钦遗下的50%份额由吴小宜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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